话说,明.崇祯11-13年(1638-1640年),登封大旱。1638-1639二年,滴水不见。地上无草,空中无鸟。1640年春,天街小雨,又遇飞蝗灾。饿殍(piao ) 盈野,路断人稀。折骨而炊、易子而食,成了不争的事实!时年,敝村一富翁,去大金店赶集,【大金店去王上保(明.行政村)8里地】看见集上有杂各(杂烩头菜)卖,仨钱一碗儿。老想吃,买了一碗。吃着吃着发现碗里有一个小孩脚趾头,还带着脚指甲。他把碗往地上一放,起来可跑啦。跑到半路,碰见他的儿子,发现他儿子穿了一只鞋,慌慌张张,满头大汗。老者还没开口,儿子就哭诉着说:他上他舅家去啦,看到他舅家关着门儿,喊了半天,没人吭气儿,他溜进院子一看,院里也没人。又喊了两声,还是没人答应。他推开上屋门一看,上屋也没人。心想先找点儿吃的。只顾愁行条上挂那馍篮儿,就没看见地上有血,差点搬到(摔跤),一打趔趄,发现门后靠着一架血淋淋的人骨肚。他扭头就跑。他在前边跑,他舅就在后边儿追。他扭头一看,他舅手里还掂着一把刀。这时,他舅站住啦,他舅摆着手说:“ 你回来吧,我不杀你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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